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
 
 
为保证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论文质量,培养硕士研究生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科研作风,学校决定自2010年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活动。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二、评选标准
1.选题跟踪学科前沿,有较强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研究方法有所创新,研究结果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前景。
3.论文体现本学科坚实的专业基础和分析能力;材料翔实,数据可靠,表述清楚,层次分明,书写规范。
4.硕士学位获得者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或被录用1篇与学位论文工作有关的学术论文,或参加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工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学位论文的成果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学位论文的成果获得专利。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与学位论文工作有关的学术论文被EISCISSCIISTP等检索收录的,将优先予以考虑。
5.论文评阅专家评审结果优秀;学位论文答辩平均成绩80分以上,最低成绩不低于75分。
 
三、评选数量和范围
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出不超过30篇(根据该学年度学位授予人数做适当调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参评对象主要为上一学年度(含两个学期获得学位者)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者(指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不包括同等学力硕士)的学位论文。
 
四、负责单位
评选工作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领导下,由学位办公室负责制定评选办法,部署评选工作,公布评选结果;各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推荐、评选等具体组织工作。
 
五、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各学院依据本办法要求,组织本单位申请参评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导师填写《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简况表》。各学院原则上按照不超过分配名额数量初选优秀硕士论文并报分会审议。
2.分学位委员会审议。各分委员会对个人、导师或学院推荐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审议,产生分会推荐名单。
3.校学位委员会核准。校学位委员会对入选名单最后核准。
 
六、评选时间安排
一般为6月初开展此项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当年学校通知。
 
七、表彰和奖励
毕业典礼上为获奖作者及导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八、评选结果异议处理
为保证所评选出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提高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维护良好的学术风气和科学道德,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现象,或论文的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者,自入选论文公布之日起20日内,可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学位办公室负责受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如经过调查,确认存在严重问题的,学位办将撤消对获奖作者的奖励,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公布。对已授予的硕士学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进行处理。
 
    九、本办法解释权在研究生院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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