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开展我校2012年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2012年修订)》(外经贸学研字[2012]077号)的精神,为适应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和学科建设的新形势,现决定开展2012年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本次博士生指导教师的遴选组织工作,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博士生指导教师是指导、培养博士生的重要工作岗位,不是固定的职称、职务或荣誉称号。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采取个人自愿申请,学院(研究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专门会议两级审议办法,遴选工作应程序规范、坚持标准、公正合理、保证质量。
二、遴选原则
博士生导师的遴选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有利于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有利于我校学科建设的发展、学科结构的调整与优化;有利于凝练学科方向和组建学科创新团队;有利于改善博士生指导教师队伍年龄与知识结构;有利于培养扶植新的学科(学术)带头人。
三、申报基本条件
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2012年修订)》(外经贸学研字[2012]077号)规定为准。
四、遴选工作日程安排
1、5月28日—6月3日:申报阶段
各分学位评定委员会收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博士生指导导师资格申报表》(纸质三份、电子文档一份)及相关证明材料。
2、6月4日—6月7日:初审推荐阶段
各分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博士生指导导师资格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召开分学位评定委员会专门会议进行评定(需具备会议记录及评审委员签名),确定候选人名单。
3、6月8日-6月10日:上报阶段
上报将候选人情况一览表(加盖公章,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及候选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博士生指导导师资格申报表》材料一式两份(另一份院系留存)及相关证明材料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4、6月11日—6月13日:材料复审阶段
研究生院学位办对分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上报材料复审。
5、6月14日—6月20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阶段
将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上报候选人进行评审投票。
6、6月21日—6月30日:公示阶段
通过遴选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名单向全校公示,公示期为十天。
五、其他重要事宜
1、请各分学位评定委员会严格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2012年修订)》(外经贸学研字[2012]077号)执行相关工作,严把质量关,确保申报者资格及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同时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开展工作。
2、遴选工作应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公正合理。对任何涉及遴选对象的署名来信、意见均应认真对待,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在三年内取消其申报资格。
3、联系人:王颖 64492201 wangying@uibe.edu.cn
曲艺 64492998 quyi@uibe.edu.cn
附件:
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doc(试行,2012年修订)》(外经贸学研字[2012]077号)
3、学科目录(参考)
研究生院学位办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